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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特征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
第 2 页: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
第 3 页: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
第 4 页: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第 5 页: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第 6 页: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
第 7 页: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
2012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三)掌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
(四)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
(五)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六)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
(七)了解劳动合同的特征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八)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特征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一、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与一般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