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货币资金 |
第 2 页: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
第 3 页:第三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
第 4 页:第四节 存 货 |
第 5 页:第五节 长期股权投资 |
第 6 页:第六节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 |
第 7 页:第七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
第四节 存 货
一、存货的内容、成本的确定和计价方法
(一)存货的内容
存货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二)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人存货的成本。
(三)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二、原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
(二)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l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三、包装物
(一)包装物的内容
包装物的核算内容包括: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动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
四、低值易耗品
(一)低值易耗品的内容
作为存货核算和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
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转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五、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六、库存商品
(一)库存商品的内容
库存商品是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商品”科目。
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还可以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日常核算。
七、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是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为了反映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八、存货减值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人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