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考试大纲 > 正文

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1章)

来源:考试吧 2014-06-19 13:57:43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方便广大考生备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第 1 页:第一节 法律基础
第 2 页: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 5 页:第三节 法律责任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

  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二、仲裁

  (一)仲裁的特征

  仲裁是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四)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五)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3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六)仲裁裁决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3—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考情分析汇总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新旧变化对比汇总

  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单元测试题汇总

  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重难点讲解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