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考试大纲 > 正文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五章

来源:考试吧 2017-05-08 11:30:33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五章”,更多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请微信搜索“考试吧中级会计职称”或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第 1 页:基本要求
第 2 页:第一节 合同的仃立
第 3 页: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第 4 页: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第 5 页:第四节 合同的担保
第 6 页: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 7 页:第六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 8 页:第七节 违约责任

  第六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1.约定解除

  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愿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约定解除权。

  2.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包括协商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债务相互抵销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四)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而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从而消灭债务、终止合同的制度。

  (五)债权人依法免除债务

  债务的免除,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权利人放弃自己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从而使合同义务减轻或使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债务免除分为单方免除和协议免除两种。

  (六)混同

  混同,即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汽人利益的除外。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上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

  (一)负债字据的返还

  (二)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后合同义务

  (三)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的方法、结算和清理条款继续有效,直至结算和清理完毕

扫描/长按二维码关注即可获得会计师证书
2017初级会计冲刺备考
获取10页精华点题讲义
获取历年会计师真题卷
获取2017会计报考指南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考试吧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无纸化考试操作指南抢先知最新文章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化解析汇总最新文章

  考试吧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每日一练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