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大纲已公布,今年的《经济法》考试大纲有大幅调整!第四章、第六章、第七章变化较大;第一章、第二章、第八章变化不大。
一、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大纲主要变化如下:
第四章变化内容主要有:
1、新增“上市公司增发的条件”、“代位求偿权的概念”;
2、将“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调整为“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将“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调整为“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
第六章变化内容主要有:
1、新增营改增行业销售额的确定、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等;
2、调整增值税税率、纳税人标准;
3、删除增值税特殊应税项目、销售货物类增值税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税收优惠的管理规定、计税货币、简易征收政策的管理等;
第七章:变化较大。新增税收优惠;整合技术先进型企业税收优惠与低税率优惠内容;删除过渡性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征管机关职责分工、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管理;
二、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大纲解读如下:相关链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