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地点 |
领取时间 |
领取地点 |
详细说明 |
浙江省 |
杭州市 |
9.1--9.20 |
杭州中财发展大厦一楼大厅 |
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每人两张小二寸近照 |
宁波市 |
9.1—9.30 |
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 |
填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二寸近照三张。 |
河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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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考生:省人事考试中心(东明路与顺河路交叉口东500米)
其他考生: 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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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潍坊市 |
8月底前 |
市人事考试中心 |
填写《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附准考证),收齐合格人员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证书工本费8元,于8月底前一并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资格证书。 |
福建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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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开始 |
原报名地点 |
请各地市的考生先咨询当地财政或人事局后,到原报名地点领取证书及登记表。 |
福州市 |
9月中旬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大利嘉城北侧福州市人才市场) |
联系电话:83314215.各县区通过考生请询问当地人事局职称科。 |
湖北省 |
荆门市 |
9.5-9.15 |
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 |
1、办证时需交近期1寸、2寸照片各一张。另需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
2、办证时间:2005年9月5日-9月15日。错过规定的办证时间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3、领证时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通知单领取时间与证书领取时间相同。 |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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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打印 |
网址: http://www.bjpta.gov.cn/zsff/2005/kj_hgzs.htm |
辽宁省 |
鞍山市 |
9月5日-9日上午 |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无主管部门的考生请于9月7日后办理(上午)。
办理手续:带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毕业证、会计证、15元证书工本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以到人事局303房间领取,也可以通过人事人才网下载)到人事局303房间办理。联系电话:55414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