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事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7]40号)精神,我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执外地从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必须调入无锡市后方可报名。
(一)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应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六)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前。
(七) 如考试报名资格有弄虚作假的,将按全国考办[2005] 7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处理。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7日至10月29日;
审核确认时间: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双休日照常进行),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过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级别、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5月17、18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7日
9: 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8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须于2007年10月17日-10月29日期间,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jscz.gov.cn), 点击“会计报名”,进行报名注册。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报名点选择本人单位、住处所属区、县),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注册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网上提交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字确认并到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下岗及待业人员应由所在街道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确认
1、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于2007年10月25日-11月2日期间,持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审核点审核后交还报名人员,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区、县到相应的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地点详见《无锡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附表一)。
已参加2007年度中级考试并有部分科目合格的报名人员,必须携带2007年的准考证。
2、现场采集图像信息: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即可进行现场照相。由于江苏省网上报名系统不接受照片上传,因此要求报名人员必须亲自到场,现场照相、现场确认。
3、现场订书、缴费:即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和所订教材款。
4、报名确认:以上程序完成后,审核点现场打印两张“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一张留给考生,用于领取所订教材,另一张报名点留存。
六、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门科目42元。
七、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2008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按大纲要求,在2007年考试辅导教材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后出版发行。
为方便考生复习,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将修订中所涉及的有关调整、勘误内容,一方面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上公布,另一方面单独印刷成册,免费提供给已购买2007年考试教材并报名参加2008年考试的考生(报名时一定要在审核点登记)。各市(县)、区财政局应结合考试报名做好考试用书的宣传、征订工作,组织考生自愿征订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
为保证考试用书印刷、发运工作的及时进行,请各报名审核点于2007年11月8日前务必将考试用书预订单传真至市财政局会计处。传真电话:82797851。
八、其它事项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事局在组织报名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考试报名规程按《江苏省会计考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苏财会[2005]31号)的规定执行。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同时,要在总结以往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今年网上报名的新情况、新要求,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考试报名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整理、检查校对报名信息,并于2007年12月5日前将报名情况表(附表二)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人事局
二○○七年十月八日
推荐: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远程网络辅导方案
辅导方案 教材订购热线:010-62199365
会计职称辅导科目 | 精讲班 | 冲刺班 | 串讲班 | 报名 | |||||
课时 | 主讲老师 | 试听 | 课时 | 主讲老师 | 试听 | 课时 | 试听 | ||
初级会计实务 | 40 | 刘艳霞 | 讲 座 | 20 | 刘艳霞 | 讲 座 | 6 | 讲 座 |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孙继秋 | 讲 座 | 22 | 游文丽 | 讲 座 | 6 | 讲 座 | ||
中级会计实务 | 50 | 孙玉萍 | 讲 座 | 21 | 郑庆华 | 讲 座 | 6 | 讲 座 | |
中级经济法 | 孙继秋 | 讲 座 | 21 | 游文丽 | 讲 座 | 6 | 讲 座 | ||
中级财务管理 | 刘艳霞 | 讲 座 | 20 | 刘艳霞 | 讲 座 | 6 | 讲 座 | ||
会计证课程辅导方案 | 精讲班 | 冲刺班 | 报名 |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
《会计基础与实务》 | 刘艳霞 | 60 (视频) |
讲 座 | 刘艳霞 | 20 (视频) |
讲 座 | |||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 刘艳霞 | 40 (视频) |
讲 座 | 刘艳霞 | 讲 座 | ||||
《初级会计电算化》 | 彭 云 | 讲 座 |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栏目
希望与其他公务员考生进行交流?点击进入会计职称论坛>>>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