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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
(2)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二是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三是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
(3)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有三种例外情形:
①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即应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②委托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超越代理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认定有效。
③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使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即“表见代理”)。
【例题】甲厂业务员王某一直负责与乙厂的购销业务,王某因故被开除后,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至甲厂。甲厂拒绝收货而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王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C.王某的行为为越权代理,合同无效
D.王某的行为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
【答疑编号110104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本题中甲厂未将有关王某的事情及时通知乙厂,乙厂为善意相对人,形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5.代理关系终止
代理关系终止的法定情形因代理的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
委托代理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七、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
【考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是( )。(2007年考题)
A.记过
B.罚款
C.行政拘留
D.没收违法所得
【答疑编号110105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责任。选项A属于行政处分。
【考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刑罚种类的是( )。(2006年考题)
A.拘役
B.罚款
C.罚金
D.没收财产
【答疑编号110105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责任。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
八、仲 裁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1.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如果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仲裁组织是民间组织,不隶属任何国家机关。
(4)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仲裁范围
并非所有的纠纷和争议都可以仲裁,不属于仲裁范围的有: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考题】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解决。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2000年考题)
A.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D.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答疑编号110105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而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均不能仲裁。
【考题】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仲裁解决的是( )。(2002年考题)
A.婚姻纠纷
B.买卖合同纠纷
C.收养纠纷
D.继承纠纷
【答疑编号110105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
【考题】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2004年考题)
A.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
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答疑编号110105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
3.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应具有下列内容: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仲裁协议具有以下效力:①仲裁协议中为当事人设定的一定义务,不能任意更改、终止或撤销;②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的限制,在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③对于仲裁组织来说,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④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关系,但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仍然有效。( )
【答疑编号110105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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