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会计职称考试 > 考试动态 > 正文

2008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讲义与课后练习题1

  【例题】2006年4月10日公民甲因煤气灶爆炸受伤住院,于4月20日出院。公民甲在4月21日找煤气灶厂家要求索赔,遭到拒绝。公民甲若要提起诉讼,应在( )。

  A.2007年4月10日之前

  B.2007年4月21日之前

  C.2008年4月20日之前

  D.2008年4月10日之前

  【答疑编号110107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中断。按《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甲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所以C、D选项均不对;本案诉讼时效本应为2007年4月10日之前,但因公民甲在4月21日找厂家索赔遭拒绝,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自2006年4月21日重新计算。

  3.审判程序

  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

  (1)第一审程序,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经济案件适用的程序,分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2)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程序,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而提起的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①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注意:判决和裁定不同,二者的区别是:①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请求所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②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一般一个案件一个判决;③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考题】某公司为一合同案件的当事人,因不服地方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一审判决,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该公司的做法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2000年考题)

  【答疑编号110107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审判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①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②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③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④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考题】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所作出的下列裁判中,正确的有( )。(2006年考题)

  A.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B.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答疑编号110107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审判程序。B选项正确的是: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

  (4)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有审判监督权的人员和机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对原案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特别程序。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5.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程序。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章小结

  本章是学习其他章的基础,特点是基本概念较多,应当注重掌握。有关法律关系一定要明白其前因后果,例如代理关系。有关构成条件和时间的规定要准确记忆,并能够与其他章节中的相关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例如合同纠纷引起的仲裁或诉讼。

  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2006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2006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自2006年2月10日至2007年2月10日

  B.自2006年8月2日至2007年8月2日

  C.自 2006年2月10日至2008年2月10日

  D.自 2006年8月2日至 2008年8月2日

  2.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

  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效力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三、判断题

  1.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在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审理结束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2.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

  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强制执行。( )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和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并且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本题中2006年8月2日,甲知道工艺品严重毁损,也就是说甲在2006年8月2日就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所以诉讼时效从2006年8月2日就开始计算了,因为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该是从2006年8月2日到2007年8月2日。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该考点在历年考试中多次涉及。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③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ACD是不适用《仲裁法》的。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无效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未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在被撤销后,其效力才是同无效民事行为一样的,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同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三、判断题

  1.【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的自愿原则。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在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即另一方提出异议的时限为首次开庭前,而非审理结束前。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制度。根据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得自行强制执行,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疑编号18791,点击提问】

推荐:安通学校2008会计职称面授培训

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远程网络辅导方案

 辅导方案  教材订购热线:010-62199365

会计职称辅导科目 精讲班 冲刺班 串讲班 报名
课时 主讲老师 试听 课时 主讲老师 试听 课时 试听
 初级会计实务 40 刘艳霞 讲 座 20 刘艳霞 讲 座 6 讲 座
 初级经济法基础 孙继秋 讲 座 22 游文丽 讲 座 6 讲 座
 中级会计实务 50 孙玉萍 讲 座 21 郑庆华 讲 座 6 讲 座
 中级经济法 孙继秋 讲 座 21 游文丽 讲 座 6 讲 座
 中级财务管理 刘艳霞 讲 座 20 刘艳霞 讲 座 6 讲 座
会计证课程辅导方案 精讲班 冲刺班 报名
主讲老师 课时 试听 主讲老师 课时 试听
《会计基础与实务》 刘艳霞 60
(视频)
讲 座 刘艳霞 20
(视频)
讲 座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刘艳霞 40
(视频)
讲 座 刘艳霞 讲 座
《初级会计电算化》 彭 云 讲 座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文章责编:冬日么么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苏苏老师
在线名师:苏苏老师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详细]
会计职称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