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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1.合并
(1)公司合并的形式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其形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2)公司合并的程序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消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公司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
(1)公司分立的形式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二是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分别归入两个以上的新设公司,原公司解散。
(2)公司分立的程序
公司分立的程序与公司合并的程序基本一样,要签订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题】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07年考题)
[答疑编号110208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A公司于2005年6月注册成立。2005年10月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约定各承担50%债务。2006年3月C公司与D公司合并为E公司。如果2006年5月A公司和D公司的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A公司的债务由B公司和C公司承担
B.A公司的债务由B公司和E公司承担
C.D公司的债务由D公司承担
D.D公司的债务由E公司承担
[答疑编号110208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合并、分立的债务清偿。(1)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应按约定执行,2006年5月C公司已不存在,所以A公司的债务由B公司和E公司承担;(2)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C公司与D公司合并为E公司,所以E公司承继了C公司与D公司原有的债务。
3.公司减资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增资
(1)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2)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公司解散和清算
1.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注意:对于上述第(1)项情形,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这里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考题】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解散事由的有( )。(2003年考题)
A.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B.甲公司被丁公司吸收合并
C.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
D.甲公司成立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答疑编号110208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公司解散的情形。其中C选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D选项: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解散时的清算
公司解散时,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者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考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3年考题)
A.由人民法院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B.由公司的股东组成
C.由公司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D.由主管部门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答疑编号110208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公司解散时的清算。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
【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该公司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的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B.清算组成立15日后,将公司解散一事通知了全体债权人
C.在清理公司财产过程中,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仅够清偿80%的债务,遂通知债权人不再清偿
D.清算组经职代会同意,决定清偿债务前将公司办公家具分给职工
[答疑编号110208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解散清算。A选项正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B选项错误,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C选项错误,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D选项错误,公司财产在未按规定清偿债务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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