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预习讲义(第一章)
http://www.exam8.com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点击: 更新:2007-11-29 15:35:05
【例】李某在2005年3月12日接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其如果上诉,则应当在( )提出。 A、3月22日前 B、4月12日前 C、3月27日前 D、2个月内 答案:C 解析:当事人不服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应当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例】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仲裁不公开进行,诉讼一般应公开进行 B、仲裁不实行回避制度,诉讼则实行回避制度 C、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诉讼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D、仲裁必须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才可进行,而诉讼只要有一方当事人起诉即可进行 答案:ACD 解析:B选项是错误的,应当仲裁和诉讼都实行回避制度。 【例】新华县工商局对东方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东方公司不服,向阳泉市的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作出了减轻处罚的决定,东方公司仍然不服,则其可以向下列( )法院起诉。 A、新华县法院 B、阳泉市法院 C、东方公司所在地法院 D、省法院 答案:AB 解析: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三节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与违法行为 狭义的法律责任是与违法行为和法律制裁紧密相联的,三者保持因果关系。在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关系上,违法行为是因,法律责任是果;而在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关系中,法律责任是因,法律制裁是果。 广义的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狭义的违法,是指违反刑法、构成犯罪之外的一般违法行为。 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 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三者中,违法行为是首要因素,它是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原因和前提。 二、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违法行为由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素组成。 1、违法主体 只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违法主体。 2、违法的主观方面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3、违法的客观方面 违法行为和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4、违法客体 是指被我国法律所保护而被违法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1、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远程网络辅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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