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南方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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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事宜的通知》(会考[2008]37号)的通知,考试大初级会计考试网编辑特别摘录出此通知中有关成绩、合格标准公布时间及合格证发放等重要信息,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2008年10月27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向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下发成绩数据光盘,各地收到后即可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2008年10月31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发布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提出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2008年12月20日前,各地完成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2008年12月31日前,对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要更正考试成绩的,应由省财政厅、人事厅共同提出申请报告,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见附件1),并附上试卷原件,报全国会计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