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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考函〔2014〕4号
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
2013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请省直报名点考试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二、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三、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在报名阶段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考中级的考生还须提交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4.符合报考条件第4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级别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持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特别注意,2014年2月14日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