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财会﹝2014﹞22号
各市(州)、矿区财政局、人事局(职改办),省级主管厅(局)财务处、人事处,驻甘有关单位财务处(部)、人事处(部):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试点,定于2014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定于2014年10月举行。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我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由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
申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须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本人工作单位申报,经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工作。未设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中央在甘单位,可按规定委托评审,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工作。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见附件1)
2.报名办法
(1)我省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预定考试用书。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3)我省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当地会计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兰州市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后自行网上交费)。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今年取消补报时间,报名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各市(州)、矿区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省会计考试办公室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三)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安排,我省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试点。各地要做好无纸化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机位数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24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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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10月25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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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0一16: 30 经济法 | |||
10月26日 (星期日) |
9:00一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1.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2.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预订办法
(1)201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由省会计考办负责统一征订。各市(州)会计考办负责本地区考试用书的预订和统计汇总工作。
(2)为保证考生利益,各市(州)会计考办应通过各种方式做好考试用书的宣传工作,引导和帮助考生通过正规渠道,并在网上报名时一并预订考试用书。考生订书完全自愿,严禁向考生推销和搭售盗版及其他考试辅导用书。
(3)各市(州)会计考办于2014年4月30日前上报考试用书预订汇总数。上报后如还有考生预订,各市(州)考办应给予办理,并及时向省会计考办追加补订。
五、考试考务日程
1.2014年3月28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2014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14年4月30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完成报名工作,报送《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3.2014年9月15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上报中、高级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
4.2014年8月31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9月30日前,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5.2014年9月15日、10月20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省会计考办。
6.2014年9月5日、10月10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7.2014年9月20—24日(初级资格无纸化)、10月25—26日(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举行考试。
8. 2014年10月31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报送《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各市(州)会计考办要认真负责,严格资格条件审核,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考试工作情况。
2.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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