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定于2016年9月举行。我省参加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全面试点,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方式。现就我省2016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②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同时须符合《安徽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财会〔2010〕94号)关于“破格条件”的规定。
(三)报名方法
全省2016年度中、高级考试报名工作统一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网报系统报名(含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考生完成报名工作,视同报考人员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对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发放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第一批次无纸化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 | |
9月12日 (星期一) |
9:00-11:30 经济法 |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
(二)考务日程
1.2016年2月6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会考管理机构)发布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2016年4月6日前,市会考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6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中、高级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4月5日。
3.2016年7月29日前,市会考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见附件)。
4.2016年8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5.2016年9月7日前,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6.2016年9月10日-12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7.2016年10月25日前,发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中、高级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市会考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市会考管理机构汇总至省会计考办,省会计考办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核查,并提供考生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具体查分时间安排由省会计考办另行通知。
8.2016年11月20日前,各市会考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6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会考管理机构应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宣传力度,扩大报名公告覆盖面。
(二)各市会考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3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2016年度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全省实行“后审”制。考生成绩达到合格线后,考试资格条件的审查及发证工作由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各市会考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人社部门负责考试资格审查及发证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四)各市会考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
关注566会计职称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 中级QQ群: |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