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规定,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7年5月13日-16日举行。现就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广西考区的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注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合格后再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考生报名时,须首先阅读报考有关注意事项、全面校验个人报名资格、承诺同意报考条款并对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网站。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
(四)报考条款。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与网络、电源、设备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断网、断电、服务器中断或者计算机中断等故障,会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如在短时间内恢复的,可以继续考试,考试系统会自动延长考试时间;如不能继续考试的,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另安排时间继续考试。
2.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试机器黑屏、蓝屏、延时、短暂断网等情况,且考生认为上述情况影响到考试成绩的,可以在提交试卷前向考点工作人员提出延时申请,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
3.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坐错位置或不当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报名程序。
1.自行确认报名资格。考生必须进行全面的报名资格校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获得初级资格证书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按属地选择考区。考生须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的属地选择考区报考,跨区报名考试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请外省和广西区内需跨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在报考前办理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手续。
3.注册报名信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可以在网上缴费确认前,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修改本次报名信息。
4.订购考试大纲及教材。考生报名时可以自行在报名网站上订购财政部编写的考试大纲和教材。考试大纲及教材的领取需等待出版社配送到各地后才能前往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现场领取,领取的具体时间请关注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通知。
5.网上缴费。请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前要认真复核所填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属考区、照片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缴费。缴费确认后,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不再办理退考和退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4〕113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
6.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考生应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登录报名网站检查确认报名缴费已成功,并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留存,分别作为考试合格后审核报名资格、领取所订购的考试大纲及教材时使用。
7.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本次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发票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注册号,于2016年12月1日—12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3日至16 日 (共8批次)
|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五、考务日程
(一)报名准备。2016年10月28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考区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等报名相关准备工作。
(二)完成报名。2016年12月5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考区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数据的统计、备份和对账等收尾工作。
(三)打印准考证。2017年4月10日前,各考区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在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及财政厅微信公布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起始日期。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为5月9日,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的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以免影响考试。
(四)组织考试。2017年5月13至16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五)公布成绩。2017年6月6日前,财政部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将在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公布成绩查询通知。
(六)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具体时间另行在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上通知),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
报名资格审核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并保存);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证书的取得时间须在2016年11月30日考试报名截止前,并完成2016年及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3.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办的,增加审核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承诺信息准确、真实。
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报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点。
六、注意事项
(一)区直考区报名点设在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各地市考区的报名点设在各市、县财政局(会计科、股)。
(二)各地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向考生公告考试报名和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及相关信息,严格把好报名条件关,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三)各地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严防信息资料外泄。
(四)各地应于考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五)各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精心细致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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