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
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将于2017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高级资格采用纸笔开卷考试方式。现就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交费。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中、高级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3月31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考生可登陆“吉林省会计网”(网址:http://www.jlkj.gov.cn/)操作窗口下的“初、中级会计职称管理”和“高级会计师管理”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判定将按照《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执行。通知中规定“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http://kzp.mof.gov.cn/content.jsp?infoid=1173&class_id=01_03_02)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在吉林省区域内从事财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项 目 |
内 容 |
一、政治条件 |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忠于职守,近5年在本单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条件 |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资格2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7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三)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15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五)获得中专学历20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六)具有会计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
以上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网上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确认报名资格。报考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身份校验,报名系统将依据吉林省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自动审核,审核合格即可通过网上身份校验登录报名系统。
(1)军队、武警的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的军队会计从业信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本人近一个月内的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大小不能超过15k)及同版照片2张等报名相关资料到属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报名”。
(2)按照相关规定,全省报名点都将对1992年9月1日后出生并符合中级会计资格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严格审核,请携带符合上述条件考生的全部报考材料[本通知一、(六)2、3、4]到属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报名”。
(3)符合高级会计资格报考条件,但无法通过网上身份校验完成报名的考生,经考区人工审核无误后于3月31日将符合上述条件考生的全部报考材料[本通知一、(六)2、3、4]送至省财政厅会计考办,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者由各考区于4月1日利用“地、市报名软件管理系统”进行“现场报名”。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即按照全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库登记的所属地区选择报考。其中: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长春市省中直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公主岭市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公主岭考区”。
3、选择考试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考试级别、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进行报考审核前,考生可以凭报考注册号登录网站修改本次报名信息。 除此之外,考生的报名信息将会自动从我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库提取,若考生需要修改,必须持相关纸质证明到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
2016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7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注册时务必按照2016年报考时所填报的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如实填写,因填写错误导致2017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6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5、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为本人近1个月内的蓝底免冠照片(大小不能超过15k),且清晰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审核点将不予审核通过,考生必须重新上传合格照片才能进行二次报考审核。
6、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网站填写完报考信息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亲笔签名,确认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四)现场审核、交费时间
3月6日至4月5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为现场审核、交费时间。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报考所属考区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及交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应本人到审核现场进行报考审查,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需提交考生亲笔书写的委托函,承诺考生信息准确、真实,方可由他人负责代审。
(五)现场审核、交费地点及咨询电话
1、驻长中、省直单位考生及长春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及电话: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大厅(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1)中级: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 0431-89865971;
(2)高级:长春市财会人员教育中心,0431-89865957。
2、吉林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及电话: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204办公室(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 ) 0432-62049068 ;
3、四平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及电话: 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1号) 0434-3215082;
4、辽源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及电话: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 0437-3252494;
5、通化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及电话:通化市财政局二楼223办公室(通化市新桥路259号) 0435-3502223;
6、白山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及电话: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888号) 0439-3226392;
7、白城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及电话: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原盛世体育) 0436-3219892 ;
8、延边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及电话:延边州财政局三楼308办公室(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0433-2876047;
9、松原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及电话: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后楼104办公室(松原市长宁南街2050号) 0438-5075053;
10、公主岭市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及电话:公主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公主岭市新开街三号)0434-6869019。
(六)现场审核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考生亲笔签名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A4纸);
4、与上传报名系统同版的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二、准考证打印方式
准考证打印采取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方式,省财政厅将在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另行通知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及打印方法。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2、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考生,取得“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及相关评审材料参加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五、考试时间
(一)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9日—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中级会计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9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10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高级会计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0日(星期日)8:30-12:00举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六、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14]82号)文件执行。
中级无纸化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高级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合计每人每科58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
七、考试用书征订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2017年度考试大纲,2017年度考试辅导教材也相应进行了修订,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通过网上进行考试教材征订。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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