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考后审核
江苏省2018年度初级会计考试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发放初级资格证书时,应对照报名条件和报名地点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详情如下:
一、 报名条件:
我省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5.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生包括2018年本省各类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毕业的本省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 报名地点:
1.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 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上述所在地包括13个设区的市及常熟、昆山、沭阳等16个行政区域,各行政区域可根据本地考生报名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
三、 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8年7月);
3. 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户籍证或者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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