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
深圳市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财会〔2019〕36号
市直各单位、前海管理局,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9〕13号)安排,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9月举行,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现将我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
(1)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2)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请于工作日携带有关证件到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松园分教点(地址: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3栋5楼, 电话:25595033,25594761)进行现场审查报名,审查完后再网上缴费。
2.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等有关规定,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有非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转系列评审政策的人员。
上述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9月7至8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7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8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高级资格考试 。
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19年9月8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报名程序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 报考程序按: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公布成绩→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者到深圳会计进修学院各分教点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深圳市考试院领取证书等程序进行。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的方式。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属地报名参加考试。
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至31日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二)网报流程。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登录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应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和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选择报名地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我市报考中、高级资格考试人员,报名地区应选择“广东省-深圳市”。
3.上传照片和设置密码。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和清晰完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资格证书,自拍、生活照等一律不符合规定),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注册和报名,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报考人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由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确认填报的信息、上传照片等无误后,按要求设置登录密码,提交后报名系统将生成“报名注册号”,报考人员请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4.网上缴费和现场审核缴费。
(1)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因考试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请务必再次检查填报的信息并确保正确后再缴费,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需要缴款收据的考生请凭缴款通知单号自行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打印)。
(2)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审核所需资料到我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缴费。
5.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打印《全国会
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自行保管。《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是考后审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信息表的打印。
(三)准考证打印。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请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于2019年8月26至9月6日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如发现准考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误的,必须及时到公布的报名点登记更正,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审核所需资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A4纸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格式见附件)。
3.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是指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受理;
(2)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用于核对会计工作年限。
5.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高级资格的人员提供)。
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现场审核人员对考生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真伪存疑的,有权要求报考人员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自觉遵守报名条件并签名承诺所填信息属实。
鉴于中级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资格后审的方式,考试成绩公布后,请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资格审核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成绩合格考生将取消当次成绩,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中级资格审核材料的成绩合格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当次成绩,逾期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由深圳市考试院核发证书。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由深圳会计进修学院负责考后审核和现场审核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中级资格考试考后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考后审核地点和报名咨询电话如下表。
高级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请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时到以下报名确认点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七、报名收费
(一)中级资格考试。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分为考试费和考务费。
1.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8〕644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费为69元/科;
2.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务费为6元/科。
上述费用合计75元/科。
(二)高级资格考试。
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收费分为考试费和考务费。
1.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252号),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为85元/科;
2.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务费为15元/科。
上述费用合计100元/科。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将由考试管理系统随机生成,考点与报名点未必在同一行政区域,报考人员可能存在跨行政区域考试的情况。
(二)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前。中级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深圳市会计学会网站及深圳市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SZSKJXH)发布的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2月28日
(联系人:凌玲,电话:8393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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