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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 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30日。现就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考务日程
(一)2019年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报名开始时间及次数,报名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11月30日。
(二)2020年4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三)2020年5月9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四)全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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