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简答题]
E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E公司只产销一种甲产品,甲产品只消耗乙材料,有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该产品全年产销量一致。2015年固定成本总额为3500000元,该产品生产资料如表1所示:
表12015年甲产品生产和销售资料
项目 产销量(件)
不含税单价(元)
单位变动成本(元)
甲产品
15000
500
150
资料二:2015年第四季度按定期预算法编制2016年的企业预算,部分预算资料如下:
(1)乙材料2016年年初的预计结存量为2500千克,各季度末乙材料的预计结存量为下季度生产需用量的10%,2016年年末的预计结存量为2875千克,每季度乙材料的购货款于当季支付40%,剩余60%于下一个季度支付;2016年年初的预计应付账款余额为130000元。
(2)该公司2016年度生产预算如表2所示:
表2生产预算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全年
预计甲产品生产量(件)
4000
4000
4500
5000
17500
(3)单位产品标准成本资料:乙材料的标准消耗量为6千克/件,标准单价12元/千克。
(4)E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实际生产甲产品4250件,耗用乙材料25500千克,目前供货商A公司提供的乙材料的不含税实际单价为11元/千克。
资料三:目前的供货商A为一般纳税人,且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现有另外两家供货商B、C公司提出将来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其中B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发票;C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出具普通发票。A、B、C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无差别,所提供的原材料的不含税价格分别为11元/千克、10.5元/千克和10元/千克。假设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
要求:
(1)计算甲产品2015年保本作业率。
(2)计算甲产品2015年的安全边际额。
(3)填写E公司乙材料采购预算表中空格(不需要列示计算过程)。
表32016年乙材料采购预算表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全年
预计甲产品生产量(件)
材料定额单耗(千克/件)
预计生产需要量(千克)
期末结存量(千克)
期初结存量(千克)
预计材料采购量(千克)
材料计划单价(元/千克)
预计采购金额(元)
(4)计算E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预计采购现金支出和第四季度末预计应付账款金额。
(5)计算E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甲产品消耗乙材料的成本差异、价格差异与用量差异。
(6)从利润最大化角度考虑E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应该选择哪家企业作为原材料供应商?从减少纳税负担应该选择哪家企业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参考解析:
(1)保本销售量=3500000/(500-150)=10000(件)
保本作业率=10000/15000=66.67%
(2)安全边际量=15000-10000=5000(件)
安全边际额=5000×500=2500000(元)
(3)
2016年乙材料采购预算表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全年
预计甲产品生产量(件)
4000
4000
4500
5000
17500
材料定额单耗(千克/件)
6
6
6
6
6
预计生产需要量(千克)
24000
24000
27000
30000
105000
期末结存量(千克)
2400
2700
3000
2875
2875
期初结存量(千克)
2500
2400
2700
3000
2500
预计材料采购量(千克)
23900
24300
27300
29875
105375
材料计划单价(元/千克)
12
12
12
12
12
预计采购金额(元)
286800
291600
327600
358500
1264500
(4)2016年第一季度预计采购现金支出=130000+286800×40%=244720(元)
2016年第四季度末预计应付账款金额=358500×60%=215100(元)
(5)乙材料的成本差异=11×25500-12×6×4250=-25500(元)(节约)
价格差异=(11-12)×25500=-25500(元)(节约)
用量差异=(25500-6×4250)×12=0(元)
(6)甲产品的不含税单价=500(元)
每单位甲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7%=85(元)
单件产品实际耗用量=25500/4250=6(千克/件)
由于E公司的购货方式不会影响到其他的费用,所以在以下计算过程中省略其他费用。
从A处购货:
单位产品不含税材料成本=6×11=66(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6×17%=11.22(元)
应纳增值税=85-11.22=73.78(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73.78×(7%+3%)=7.38(元)
单位产品相关税后利润=(500-66-7.38)×(1-25%)=319.97(元)
从B处购货:
单位产品不含税材料成本=6×10.5=63(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3×3%=1.89(元)
应纳增值税=85-1.89=83.11(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83.11×(7%+3%)=8.31(元)
单位产品相关税后利润=(500-63-8.31)×(1-25%)=321.52(元)
从C处购货:
单位产品材料成本=6×10=60(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元)
应纳增值税=85(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85×(7%+3%)=8.5(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500-60-8.5)×(1-25%)=323.63(元)
由上可知,C处购买原材料所获利润最大。A处购买原材料应交税金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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