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本类题共2小题,第1小题18分,第2小题15分,共33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除特别说明外,均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8
甲公司2×12年至2×14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12年8月30日,甲公司购买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股权。购买合同约定,以2×12年7月31日经评估确定的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52000万元为基础,甲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定向发行6000万股本公司股票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60%股权。
12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7名成员,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12月3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以7月31日评估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的公允价值为54000万元(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当日,乙公司股本为1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0万元,盈余公积为94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4600万元;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3元。
该项交易中,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100万元、法律服务费300万元,为发行股票支付券商佣金2000万元。甲、乙公司在该项交易前不存在关联关系。
(2)2×13年6月20日,甲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A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300万元,成本为216万元。乙公司将取得的A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取得时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13年年底,甲公司尚未收到乙公司购买A产品价款。甲公司对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含应收关联方款项)按照账面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3)乙公司2×13年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400万元,未宣告分派现金股利。乙公司2×13年12月31日股本为1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40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0000万元。
其他有关资料: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本题不考虑除增值税和所得税以外其他相关税费,售价均不含增值税,上述有关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
(1)计算该项合并中应确认的商誉,并编制购买乙公司股权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13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参考解析:
(1)商誉=6000×6.3-54000×60%=54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37800(6000×6.3)
贷:股本 6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1800
借:管理费用 400(100+3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0
贷:银行存款 2400
(2)①合并财务报表中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3600(6000×60%)
贷:投资收益 36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240(400×6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40
②抵销分录
借:股本 10000
资本公积 20000
其他综合收益 400
盈余公积 10000(9400+6000×10%)
未分配利润——年末 20000(14600+6000-6000×10%)
商誉 5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1640(37800+3600+240)
少数股东权益 24160[(10000+20000+400+10000+20000)×40%]
借:投资收益 3600
少数股东损益 2400(6000 ×40%)
未分配利润——年初 14600
贷:提取盈余公积 600
未分配利润——年末 20000
借:营业收入 300
贷:营业成本 216
固定资产——原价 84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8.4(84÷5 ×6/12)
贷:管理费用 8.4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84-8.4)× 25%]
贷:所得税费用 18.9
借:应付账款 351
贷:应收账款 351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7.55(351×5%)
贷:资产减值损失 1 7.55
借:所得税费用 4.39(17.55×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4.39
39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甲公司申报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事项:
(1)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00万元。该商誉系2014年12月8日甲公司从丙公司处购买丁公司100%股权,对丁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时形成的,初始计量金额为3000万元,丙公司根据税法规定已经交纳与转让丁公司100%股权相关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购买丁公司产生的商誉在整体转让或者清算相关资产、负债时,允许税前扣除。
(2)2015年9月5日,甲公司以1200万元购入某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至12月31日,该股票尚未出售,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税,在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3)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对A设备计提折旧。A设备的成本为40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根据税法规定,A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6年。假定甲公司A设备的折旧方法和净残值符合税法规定。
(4)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0%股权,与丙公司共同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系甲公司2014年2月8日购入,其初始投资成本为3000万元,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为200万元。
2015年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300万元。甲公司拟长期持有乙公司股权。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等于初始投资成本。
(5)甲公司自行研发某项无形资产,2015年度共发生研发支出2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6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12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假定该无形资产于2015年7月30日达到预定用途,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无残值,摊销金额计人管理费用。
(6)甲公司的C建筑物于2013年12月30日投入使用并直接对外出租,成本为680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5年12月31日,已出租C建筑物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100万元,其中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已出租C建筑物以历史成本按税法规定扣除折旧后作为其计税基础,折旧年限为20年;净残值为零,自投入使用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7)其他相关资料
①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存在可于3年内税前弥补的亏损2600万元,甲公司对这部分未弥补亏损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50万元。
②甲公司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6182万元。
③除上述各项外,甲公司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存在其他差异。
④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适用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
⑤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⑥根据税法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按照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
要求:
(1)确定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并计算相应的暂时性差异,将相关数据填列在“甲公司2015年暂时性差异计算表”内。
(2)计算甲公司2015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应交所得税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解析:
(1)
(2)由于本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总额,故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50万元在本年应转回;商誉减值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7.5万元;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均影响所得税费用,故2015年因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确认的所得税费用=650-500-37.5=112.5(万元)。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综合收益50万元,不影响所得税费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780万元,2015年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500+6800÷20)×25%=210(万元)。
2015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112.5+210=322.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618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600+商誉减值准备2000+固定资产多提折旧150-投资收益300-研发支出纳税调整金额46[(20+60+120÷5÷12×6)×50%]-投资性房地产调整金额840[(500+6800÷20]=4546(万元)。
应交所得税=4546×25%=1136.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459(1136.5+322.5)
其他综合收益 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0(50+21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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