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凡资料中涉及的其它企业,需交纳增值税的,皆为17%的税率),所得税税率为33%。2004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月5日中发公司以闲置的一块土地置换急需用的一批原材料。已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余值为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为25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按5%交纳营业税。换入的原材料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为2200万元,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74万元。因材料价值较低,交换中对方企业按协议补付了银行存款300万元。
(2)6月30日即中期末,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上述原材料经领用后,截止6月30日止,账面成本为800万元,市场价值为750万元。由于原材料价格下降,造成市场上用该材料生产的产品的售价也相对下降。假设利用该材料所生产的产品售价总额由1050万元下降到950万元,但生产成本仍为970万元,将上述材料加工成产品尚需投入170万元,估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为15万元。
(3)8月15日,因中发公司欠某企业的原材料款1000万元不能如期归还,遂与对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
①用银行存款归还欠款50万元;
②用上述原材料的一半归还欠款,相应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为350万元;
③用所持股票80万股归还欠款,股票的账面价值为240万元,作为短期投资反映在账中,没有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债务重组日的收盘价为500万元。在办完有关产权转移手续后,已解除债权债务关系。
(4)12月31日,按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用上述原材料生产的产品预计售价为700万元,相关的销售费用和税金为20万元,预计生产成本600万元;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400万元,市场购买价格为380万元。
假设在上述交易中不考虑除增值税、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要求:
(1)对中发公司2月5日以土地置换原材料进行账务处理
(2)对中发公司6月30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账务处理
(3)对中发公司8月15日债务重组作出账务处理
(4)对中发公司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账务处理
【答案】
(1)对中发公司2月5日以土地置换原材料进行账务处理
①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性交易
收到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300/2500=12%< 25%,因补价占交易金额的12%,属于非货币性交易。
②收到补价,应确认的收益
应确认的收益=(1—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1—2000/2500)*300—(300/2500*125)=60-15=4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00
原材料 149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74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500万*5%) 125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45
(注:应交营业税,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的计税价格计算;原材料的入账价值是在其他项目确定之后推算出来的)
(2)对中发公司6月30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准则规定,材料价格下降等原因使得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产成品的生产成本时,该材料应该按照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计量。
①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产品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950-15=935(万元)
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970万元,即材料价格下降表明其生产的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因此原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②计算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并确定期末价值
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产品的估计售价—将材料加工成产品尚需投入的成 本—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950-170-15=765(万元)
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765万元,成本为800万元,需计提跌价准备35万元。
借:管理费用 35
贷:存货跌价准备 35
(3)8月15日中发企业债务重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1000
存货跌价准备 (35万*50%) 17.5
贷:银行存款 50
原材料(800万*50%)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0万*17%) 59.5
短期投资 24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68
(注:用原材料的一半抵债,应按相应比例结转存货跌价准备)
(4)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产品的售价估计—估计销售费用及税金
=700—20=680(万元)
产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生产成本600万元;根据准则规定,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如果用其生产的产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其生产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年末时,原材料的成本为4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5万元,故应冲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7.5万元:
借:存货跌价准备 17.5
贷:管理费用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