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答题的细节看《初级会计实务》答题时应注意的问题
考生不仅要掌握命题的规律、答题的技巧,还要特别注意答题时应注意的问题:
1.对于主观试题,考生必须使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指定位置答题,不得使用铅笔答题,考生最好不要混合使用钢笔、圆珠笔两种笔答题;如果混合使用两种笔答题,经核对笔迹前后一致的,按有效答题处理,前后不一致的按无效答题处理。对于客观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中填涂答题。凡不按以上要求答题的,相应的答题均按无效答题处理,计零分。
2.考生不要在答题纸及答题卡以外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计零分。另外也不要在答题纸或答题卡规定填写姓名以外的地方出现明显记号。
3.考生答题的内容必须清晰,凡无法判明答案的,按无效答题处理,计零分。
4.答题中应以红字反映或处理的数字,用“-”表示的,按正确处理;在数字外用“( )”表示或在数字后加“(红字)”表示的,也按正确处理。计算分析题中,减少因素已用“减”或“-”表示,增加因素未用“加”或“+”表示的,按正确处理。
5.会计分录中,每笔会计分录借贷方向、科目名称及金额全部正确的,按正确答案处理。会计分录中虽未写明借贷方向,但用错位表示方向,并且科目名称和金额均正确的,按正确答案处理。写明借贷方向,但先贷后借的,在借贷方向、科目名称和金额正确的情况下,按正确答案处理。
6.计算题和综合题中凡要求列示计算过程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正确的,按答题正确处理,得相应的分值。未列示计算过程,但计算结果正确的,一般得相应分值的一半。计算过程正确,但计算结果错误的,得相应分值的一半。因受前步骤计算结果错误的影响,导致本步骤数额计算错误的,如计算过程正确,本步骤得相应分值的一半。由于前步骤计算结果错误而导致会计分录中金额错误的,该分录得相应分值的一半。上述“得相应分值的一半”的最小得分为0.25分。
7.如试题中已给定金额单位,而答题中未写金额单位的,在答题数额与标准答案的数额一致时,按答题正确处理。未按试题中给定的金额单位答题的,如:试题中给定的金额单位为万元,标准答案为6万元,考生在答题时写成60000元或60000的,均视为正确答案。其他计量单位比照金额单位的处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