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初级考试大纲:《会计实务》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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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公布的大纲来看,今年的教材体现了这样几个特点:
(一)教材在结构上做了一个很大的调整
在中级考试当中取消了税法的全部内容,把税法的内容放到了初级考试的教材当中,形成了一个初级考试考税法,中级考试考经济法这样一个教材格局。这种调整使我们考生的知识结构更加有层次更加清楚了,同时也增加了考生考试复习的难度。
(二)教材的内容非常新
九章教材中涉及了4个全新的法规,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在九章教材的内容当中有5章是全新的内容,4个新法规涉及的章节公司、证券、个人独资和破产,这是全新的章节,另外还增加了第九章相关财政法律。
从现在的大纲来看,可以看到具体的各个章节有这样的特点: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新增加了法律行为和代理这样一节内容。在原有的教材基础上,对于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进行了比较大的教材修改,在诉讼程序当中增加了诉讼时效的终止和中断。在行政复议的程序当中增加了行政复议的管辖,在仲裁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当中增加了仲裁的程序。而增加的内容都是大纲要求考生掌握的内容。在第一章中考生需要把握的就是这些新增的内容。
第二章公司法
这是一个全新的章节,因为公司法06年的1月1日才实施,这一章的内容一共有12节,可以说内容多内容新考点繁杂,考试的时候分值也一定会比往年有所增加,所以,应该说是全书的重中之中。
第三章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应该说是教材当中基本保留了原有内容的一节知识,也增加了一点新的内容,主要增加了这样几个内容:⑴增加了对个人独资企业特征的解释 ⑵增加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的原则 ⑶增加了关于实施个人独资企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通知的规定 ⑷增加了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 ⑸增加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限制性规定 ⑹增加了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应该说这部分增加的内容基本上是和06年的CPA考试教材完全接轨的,至于说合伙企业法是07年6月份将要实施的新法规,在我们的教材当中可以说是全新的内容。合伙企业从种类上来说,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这样的两大类。这是一个全新的分类,我们原有教材当中根本就没有涉及有限合伙,而新的教材增加了大篇幅的有限合伙的内容,在普通合伙当中又专门介绍了特殊的普通合伙。
考生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一定要注意普通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有什么区别,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有什么区别。可以这样说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相比,本来合伙企业法就是重点,教材又是一个全新的法规,所以这两节的内容当中,合伙企业法将成为考试的重点。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法当中增加了第一节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这一节中主要介绍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比如说外资并购的原则、要求、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有关出资的规定以及反垄断审查,可以说这部分内容既和06年CPA的教材接轨又增加了反垄断审查这部分新的法律规定。这章第三个新增加的内容是三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从现在的大纲来看,在第四章当中的第一节和第二节合资企业将成为考试的重点。
第五章 破产法
这是07年6月份将要实施的一个新的法律,在我们的教材当中也是一个全新的内容。
第六章 证券法
这是06年一月份实施的新法规。原有教材当中证券法只是一节内容,修订后的教材独立成章了。证券法的全部内容都将在这一章中加以规定。
考生可以把公司法第二章的内容和证券法第六章的内容结合在一起来进行复习,这两章的内容都可以参照06年的CPA的教材来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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