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通过将大纲和06年的教材对比,可以发现很明显,第一章加了一个第三节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这一节内容对于我们很多考生来说是不陌生的,其中主要涉及的是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这些内容在会计资格考试的《财经法规》科目中,应当都是接触过的。这部分新增内容,可以找一本《财经法规》教材简单看看,也可以接合大纲简单看看即可。
第一章的其他内容基本没有根本性的变化,都是小的修改,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结合06年的旧教材进行复习。
第二章:实际上是原来教材的第五章的内容,只是把它提前了而已。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它的基本结构没有大的变化。
第一节的名称有所变化,改为“会计法律制度概述”,其中讲解了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和构成,以及会计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其中很多都是在06年的教材中有所体现的,只是把它搬到了本章的开头而已。比如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就可以在06年教材的P219-222找到。
第二节会计核算基本没有变化,可以参考06年教材进行复习。
第三节的内容是会计监督。这一节基本上也没有大的变化,但是在其中的社会监督部分,增加了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相关知识――业务范围、具体管理、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报告,以及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划分。这部分是比较新的内容,本节其他的内容都可以参考06年的教材进行复习。
第四节的内容进了一部分的修改和扩充,其中扩充的主要是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知识,可以结合大纲简单看看。同时,教材删除了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后续管理的相关内容,其他部分都可以结合06年的教材进行复习。
第五节法律责任的内容新大纲没有作出详细的讲解,但是《会计法》中对于这部分的规定实际上没有变化,因此我们可以合理的推断,这部分的内容应该是和06年的教材一样的。
第三章:实际上就是06年教材的第六章,这一章的内容可以总结为:进行了大幅度的删减,同时作出了一些修订。
第一节中把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内容从后面提到了前面,但基本内容没有什么变化;同时增加了一个税收法律关系的知识点,这是我们教材的新增内容。
第二节中关于税种的分类,实际上是原来的教材第一节的内容,这里的分类中,删除了按照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农业税类这三种税种。而后面对于具体税种的介绍,在06年的教材中用了很大的篇幅进行介绍,而由于今年教材的调整,其中的很多税种都在后面章节进行专门的讲解,因此这部分内容进行了删节。
第四、五、六章:介绍了税法中的主要税种,而由于教材将会以税法知识为主,因此对于这三章的内容,除了新增的税种以外,其他原来已经在《经济法基础》教材上进行过讲解的税种,相关内容也进行了很详细的扩充,显然就不太合适继续使用06年的教材进行复习。
第七章:这是我们原来教材第九章的内容。这一章在新教材中没有进行大的修改,其中主要的变化体现在第一节。
第二节基本没有变化,可以以06年教材为准。
第三节有一些变化。首先是税款征收的方式,原来的教材分为八种具体方式;而在新教材中,前四种方式没有变化,但是对于其他的方式,教材有了全新的注释。其次在税款的征收措施中,它的叙述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基本内容没有变。我们的考生在复习中,可以将新大纲和原来的教材结合,对比的基础上加以理解。特别指出:本节最后关于税收的代位权、撤销权,以及追征税款的规定,实际上不是新增内容,而是06年教材中征收措施的第二点“补缴和追征税款”的具体规定。
第四节基本没有变化,唯一的变化是税务机关在具体的检查的职权的第六项,这里的具体说法在新大纲中是――经批准可以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说法上是有变化的。
第五节的具体规定大纲没有进行详细的列举,但实际上具体的内容应该是没有变化的。
第八章:实际就是06年的教材的第十章,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本章无论是知识体系,还是具体内容,基本都没有变化,我们完全可以以06年教材为准进行复习,不必考虑教材变化的因素。
以上就是我们结合新大纲的内容,和06年的教材进行对比,作出的一个简单分析。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
1、考试以税法部分为主。
教材已经将经济法部分的重头挪到了中级职称考试,那么我们的《经济法基础》肯定会以教材的第四、五、六章为核心进行考察。因此,今年的考试肯定会对计算能力要求很高。提高我们考试的计算能力,一方面要对教材的内容加以准确的掌握,另一方面就是多做题,做好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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