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2】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有( )。
A.接受作价房产入股
B.承受抵债房产
C.承租房产
D.继承房产
[答疑编号200601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3.契税的计税依据(P262)
【例题1】某公司2002年3月以3500万元购得某一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使用,该写字楼原值6000万元,累计折旧2000万元。如果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契税为( )万元。
A.120
B.105
C.180
D.15
[答疑编号200601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契税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缴纳契税=3500×3%=105(万元)。
【例题2】某省体育器材公司于2006年10月向本省某运动员奖励住宅一套,市场价格80万元。该运动员随后以70万元的价格将奖励住宅出售,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该运动员应缴纳的契税为( )万元。
A.2.4
B.2.1
C.4.5
D.0
[答疑编号2006011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当征收契税;(2)只有在取得住房时才缴纳契税,出售住房时不缴纳契税。本题的计算过程:80×3%=2.4(万元)。
4.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P263)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合同的当天。
(2)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相关链接】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的坐落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2007年重大调整)
1.纳税人(P264)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例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 )。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私营企业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答疑编号2006012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2.征税范围(P264)
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相关连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例题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A.某市证券交易所用地
B.某建制镇所辖的行政村委会办公用地
C.某大型钢铁企业生产车间用地
D.某市一大型超市用地
[答疑编号2006012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解析】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
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远程网络辅导方案
辅导方案 教材订购热线:010-62168566
会计职称辅导科目 | 精讲班 | 冲刺班 | 串讲班 | 报名 | |||||
课时 | 主讲老师 | 试听 | 课时 | 主讲老师 | 试听 | 课时 | 试听 | ||
初级会计实务 | 40 | 刘艳霞 | 讲 座 | 20 | 刘艳霞 | 讲 座 | 6 | 讲 座 |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孙继秋 | 讲 座 | 22 | 游文丽 | 讲 座 | 6 | 讲 座 | ||
中级会计实务 | 50 | 孙玉萍 | 讲 座 | 21 | 郑庆华 | 讲 座 | 6 | 讲 座 | |
中级经济法 | 孙继秋 | 讲 座 | 21 | 游文丽 | 讲 座 | 6 | 讲 座 | ||
中级财务管理 | 刘艳霞 | 讲 座 | 20 | 刘艳霞 | 讲 座 | 6 | 讲 座 | ||
会计证课程辅导方案 | 精讲班 | 冲刺班 | 报名 |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
《会计基础与实务》 | 刘艳霞 | 60 (视频) |
讲 座 | 刘艳霞 | 20 (视频) |
讲 座 | |||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 刘艳霞 | 40 (视频) |
讲 座 | 刘艳霞 | 讲 座 | ||||
《初级会计电算化》 | 彭 云 | 讲 座 |
<< 上一页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