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税务管理概述 |
第 2 页:第二节 企业筹资税务管理 |
第 3 页:第三节 企业投资税务管理 |
第 4 页:第四节 企业营运活动税务管理 |
第 5 页:第五节 企业收益分配税务管理 |
第 7 页:第六节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
第 8 页:主观题 |
三、亏损弥补的税务管理
【例题25·单项选择题】某企业2003年度发生年度亏损500万元,假设该企业2003~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
单位:万元
年度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利润 |
-500 |
150 |
50 |
100 |
100 |
-50 |
300 |
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则该企业2009年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A.75 B.62.5 C.50 D.1
【答案】B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
后年度所得弥补,但弥补亏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该企业2003年的500万元亏损,可分别用2004~2007年的1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来弥补400万元,2008年企业又是亏损50万元,但却占用一个弥补亏损的年度。所以2003年度的亏损500万元只能由2004~2007这四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2009年虽然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但不能弥补2003年的亏损,只能弥补2008年的亏损50万元,200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00-50)×25%=62.5(万元)。
四、股利分配的税务管理
【例题26·单项选择题】某公司目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0000万股,每股市价30元。假设现有4000万元的留存收益可供分配,公司拟发放股票股利,每10股发放1股,股票面值1元,共2000万股,另外按分配之前的股数派发现金股利每股0.2元,则若某个人股东原持有该上市公司5%股份,则该投资人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A.10 B.20 C. 30 D.40
【答案】C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税率20%,并由支付单位按照规定履行扣缴义务。另外,根据财税【2005】107号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股票股利计税依据以派发红利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现金股利计税依据以现金股利额为收入额。
该股东可以分得的股票股利=20000*5%*10%=100(万股)
该股东可以分得的现金股利=20000*5%*0.2=200(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1*50%×20%+200*50%*2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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