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三:债务筹资的税务管理
☆考点精析
债务筹资税务管理要点:
(一)银行借款的税务管理。银行借款的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具有抵税作用。企业应以不同还本付息方式下的应纳所得税总额为主要选择标准,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小的优先考虑,同时将不同还本付息方式下现金流出的时间和数额作为辅助判断标准。
(二)发行债券的税务管理。债券的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企业债券的付息方式有定期还本付息和分期付息两种方式。当企业选择定期还本付息时,在债券有效期内享受债券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收益,同时不需要实际付息,因此企业可以优选考虑选择该方式。
(三)企业间拆借资金的税务管理。企业间拆借资金在利息计算及资金回收方面与银行贷款相比有较大弹性和回旋余地,此种方式对于设有财务公司或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的集团企业来说,税收利益尤为明显。
(四)借款费用的税务管理。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多数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有些借款费用则需要计入资产成本,分期扣除(如折旧、摊销)。
(五)租赁的税务管理。对承租人来说,经营租赁的租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减小税基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融资租赁资产可以计提折旧,计入成本费用,降低税负。
☆经典例题
【例题·判断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期限在企业所得税前均匀扣除。( )
【答案】√
【解析】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期限在企业所得税前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承租人可以按照规定对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提取折旧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分期扣除。
【教材例7-1】:一般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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