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四:上市公司基本财务分析
☆考点精析
(一)每股收益(重点)
1. 基本每股收益
分析指标 |
指标计算 |
经济含义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注: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的前提下也可以按月份简化计算。 |
每股收益是综合反映企业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可以用来判断和评价管理层的经营业绩。 每股收益这一财务指标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上市公司之间具有相当大的可比性,因而在各上市公司之间的业绩比较中被广泛地加以引用。此指标越大,盈利能力越好,股利分配来源越充足,资产增值能力越强。 |
【教材例8-3】某上市公司20×8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20×7年末的股本为8000万股,20×8年2月8日,经公司2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止20×7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工商注册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6000万股。20×8年11月29日发行新股6000万股。
(元/股)
在上例计算中,公司20×7年度分配10送10导致股本增加8000万股,由于送红股是将公司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转为普通股,转化与否都一直作为资本使用,因此新增的这8000万股不需要按照实际增加的月份加权计算,可以直接计入分母;而公司发行新股6000万股,这部分股份由于在11月底增加,对全年的利润贡献只有1个月,因此应该按照1/12的权数进行加权计算。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是在考虑潜在普通股稀释性影响的基础上,对基本每股收益的分子、分母进行调整后再计算的每股收益。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1)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0.73(元)
增量股每股收益=
=0.1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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