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成本费用管理
企业取得的收入首先应当弥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商品价值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劳动者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之和,在数量上表现为企业的资金耗费。收入必须首先弥补成本费用,才可以保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继续进行。成本费用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比如,按照经济用途可以分为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按照成本性态可以分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和混合成本等。
成本费用管理对于提高经营效率、增加企业收益具有重要意义,主要的成本费用管理模式包括归口分级管理、成本性态分析、标准成本管理、作业成本管理和责任成本管理等。
(三) 利润分配管理
利润分配是收益分配第二层次的内容,也是狭义的收益分配。利润是收入弥补成本费用后的余额。由于成本费用包括的内容与表现的形式不同,利润所包含的内容与形式也有一定的区别。若成本费用不包括利息和所得税,则利润表现为息税前利润;若成本费用包括利息而不包括所得税,则利润表现为利润总额;若成本费用包括了利息和所得税,则利润表现为净利润。
值得说明的是,本章所指利润分配是指对净利润的分配。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净利润的分配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下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之内用税前利润连续弥补,连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则用税后利润弥补。其中,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可以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也可以用盈余公积转入。
2.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当年法定盈余公积的累积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根据企业的需要,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目的是为了增加企业内部积累,以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这是为了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控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水平,以及调整各年度利润分配的波动。
4. 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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