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8)

资料类别:  会计资格考试
 资料格式:  WORD格式 
 资料来源:  考试吧 (Exam8.com)
 资料下载:  点击这里下载

内容预览: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一)概述:

  1.税务登记范围: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包括: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④办理停业、歇业;⑤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3.两个时间:(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l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税务登记内容:

  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复业登记等

  1.开业登记:

  (1)时间:是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办理时应出示的证件和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

  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2.变更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提示】变更登记是先工商变更,再税务变更。

  3.注销登记

  (1)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练习与解析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