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0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练习题(7)

三、判断题
1.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先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然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答疑编号10936】
【该题针对“税务登记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依据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出境前未结清应纳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答疑编号10937】
【该题针对“阻止出境和税收优先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答疑编号10938】
【该题针对“阻止出境和税收优先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账簿凭证管理。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暂不建账或不设置账簿,但该类业户必须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并完整保存有关纳税资料。
【答疑编号10939】
【该题针对“账簿、凭证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机关行使税收保全措施的程序规定。根据规定,在纳税人纳税期限届满之前,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情形的,可以责令其提前缴纳税款;在限期内纳税人有转移、隐匿资产迹象的,可要求其提供纳税担保;如不提供纳税担保,则可实施税收保全措施。
【答疑编号10940】
【该题针对“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
【答疑编号10941】
【该题针对“税收优先权、代位权与撤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禁止倒买倒卖专用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答疑编号10942】
【该题针对“发票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答疑编号10943】
【该题针对“税款的追缴与退还”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题中所述是正确的。
【答疑编号10944】
【该题针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滞纳金=15万元×10天×0.05%=0.075(万元)。
【答疑编号10945】
【该题针对“税款的追缴与退还”知识点进行考核】
四、综合题
1.
【正确答案】 松山公司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纳税争议中,税务机关的意见符合税法的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坏账准备金允许扣除,但纳税人的长期投资跌价准备金等,不得扣除。
    松山公司拒缴税款的做法不合法。依据法律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合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违反《税收征管法》规定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而无暂停使用发票的处罚。纳税人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应由税务机关追缴,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答疑编号10946】
【该题针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知识点进行考核】

200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练习题(6)

上一页  1 2 3 4 5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