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征收范围
关税是指海关按照规定对进出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分为进口税和出口税。
除特殊规定外,所有进口货物和少数出口货物均属于关税的征收范围。
二、关税纳税人
关税纳税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三、关税的税目和税率
关税的税目和税率由《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
关税税率分为进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和特别关税。其中进口关税税率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等。我国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出口关税税率也有暂定税率,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出口税则中的出口关税税率。
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等。
四、关税的计税依据
除特殊货物外,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进口应税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货物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价款总额。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出口关税不计入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计算方法
从价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税计算方法
从量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数量为计税依据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税计算方法
复合税是指对某种进出口货物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4、滑准税计算方法
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货物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因此,对实行滑准税率的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仍同于从价税的计算方法。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六、关税的征收管理
教材对关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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