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范围、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税率、计税收入项目、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项目、准予扣除和不得扣除的项目、亏损弥补、资产的税务处理、应纳税额的计算、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2)个人所得税: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税目、税率形式、各税目计税依据、各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境外所得的税务处理。
难点内容:(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确定、计税收入确定、准予扣除项目、不得扣除项目、亏损弥补、从境外分回利润已纳税额扣除等;(2)个人所得税: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划分、各税目计税依据确定、各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特别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
第六章《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1)房产税:纳税人的界定、征税范围的确定、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计算;(2)车船税:纳税人的界定、计税依据的确定、特殊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3)印花税:纳税人的界定、税率的种类、计税依据的确定;(4)契税:纳税人的界定、征税对象;(5)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界定、征税范围的确定;(6)城建税:纳税人、计税依据一般与特殊规定;(7)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的确定、计税依据;(8)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税率的运用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减免税规定;(9)资源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难点内容: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算、特殊车辆应纳车船税的计算、契税征税对象的确定、城建税计税依据的计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规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税务登记、税款征收措施以及法律责任。
难点内容:加收滞纳金、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税款优先权。
第八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有关规定;票据权利的行使;票据的签章;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的授权补记事项;提示付款期限;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难点内容: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权利的行使;票据的签章;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的授权补记事项;提示付款期限;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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