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zhao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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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务报酬
1、范围界定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
2、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1)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计税依据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税率:基本税率为20%
5、应纳税额的计算
(1)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6、特殊情况
(1)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实行加成征收。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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