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zhaoyi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第九节资源税
一、征税范围
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具体包括:
1、原油:仅限于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解释】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天然气: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
二、征税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以“收购数量”为课税数量;
4、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为课税数量;
5、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不同税种的税率、适用范围、征收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