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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概论
本章知识点简介
本章介绍了法学中一些基本的概念与知识。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法和经济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组成。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通常划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是经济纠纷的解决逾径。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仲裁适用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采取协议仲裁和一裁终局制度。行政复议适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舍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内的行政纠纷。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提起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诉讼有管辖和时效的限制。
三是违反经济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关系主体发生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责任性质不同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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