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辅导讲义(1)

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预计将于2010年5月15日举行。考试吧整理了《初级经济法》各章节的辅导资料,希望能够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本篇介绍了第一章的主要内容,对第一节法和经济法的概念做了详细讲解,并用例题加深理解。

  (6)特别行政区的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特别行政区依法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在该特别行政区内有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特别行政区的法。1990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7)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两种。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的各种行政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称部委规章。国务院所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直属机构发布的具有行政职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属于部门规章的范围。如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政府规章是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称地方政府规章。如河北省人民政府2003年8月15日发布的《河北省冶金和有色金属矿山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8)国际条约。国际条约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但我国签订和加人的国际条约对于国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也有约束力,因此,这些条约就其具有与国内法同样的约束力而言,也是我国法的形式之一。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签订的一系列文件等。

  【例1-5】小张认为,在我国,最高法院所作的判决书,也是法的形式之一。

  分析小张的观点是否正确。

  【解析】在我国,只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才是法的形式。我国的法律形式主要表现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并生效的国际条约等。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最高法院所作的判决书只是一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所以,小张的观点是错误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相关推荐:2010年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专题班讲义汇总
       考试吧:2009年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各章练习题汇总
       2009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精练题及解析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