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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点简介
本章是关于会计法律制度的介绍。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主要规范和调整各种会计关系。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会计法律制度概述。包括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及其制定权限、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等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会计核算。包括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凭证与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单位应当依法建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和完整,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保证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三是会计监督。包括会计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会计监督包括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三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
四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包括会计机构设置、代理记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总会计师的设置范围和任职资格、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会计从业资格实行考试制度和注册、调转、变更登记等后续管理;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五是违反会计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包括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行为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行为的有关法律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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