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
1.政府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国务院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批准外方在中国境内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情况和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备案;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职业保险管理办法;实施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及听证、行政复议;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章程进行备案;审查批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实施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及听证、行政复议;审批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等。
2.行业自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履行行业自律职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的中介组织。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理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发放和撤销;拟订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规则;维护和支持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开展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的年度检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法律援助等。
(四)审计业务约定书
注册会计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而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业务约定书,是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单位共同签署的,据以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明确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责任和义务的书面合同,具有法定约束力。审计业务约定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
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是委托人,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签约双方的名称,委托目的,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签约双方的义务,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审计收费,审计业务约定的有效时间,违约责任,签约时间,其他有关事项。
相关推荐: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0月10日-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