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项目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税率表 |
工资、薪金 | 1)一般工资、薪金: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一16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纳税义务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全额不扣除) ①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1600-1000 扣除后再确定税率> 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双薪制”的计税方法(13个月工资) 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全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双薪”当月不足1600元的,应与当月合并减除1600元后的余额计算 |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或:=(全年收入总额一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一必要费用)×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1600(或者是2000) | |
劳务报酬所得 |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或:=(每次收入额一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
稿酬所得 |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一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运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1-20%)×20%×(1-30%) |
选择题直接↓ 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14%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
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以上,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国家规定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险一金> 个人提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1.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2.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免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 13.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 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
财产租赁所得 |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营业、城建、房产税金) (其余下月扣除) **出租居民住房 ≦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10% 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10% | |
财产转让所得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一合理费用)×20% |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储蓄利息:99.10.31前免 99.11.1-07.8.14 20% 2007.8.15-08.10.8 5% 2008.10.9起免 | |
偶然所得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 |
其他所得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