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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第四章

据2010年考试大纲,考试吧提供了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帮助考生梳理知识点。
第 1 页: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 2 页: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 4 页: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第 8 页: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 9 页: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第 13 页: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 21 页: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
第 24 页:第八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其他规定】

  1.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2)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有关规定确定。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其他规定】

  1.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例题1·单选题】(2009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

  A.财产转让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偶然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转让房屋,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目为财产转让所得。

  【例题2·单选题】(2009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财产租赁所得

  B.退休工资

  C.保险赔偿

  D.国债利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根据规定,退休工资、保险赔偿和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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