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房产税 |
第 7 页:第二节 契税 |
第 13 页: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
第 17 页:第五节 印花税 |
第 22 页: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
第 26 页: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一)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特殊规定
此处特殊规定,规定上列出项目近30项。主要复习的有:
(1)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衔接
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房的用地
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4)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
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提示】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A.某公园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
B.某市居民居住用地
C.某市区外资企业生产车间用地
D.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相关推荐:考试吧特别策划: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