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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第六章

据2010年考试大纲,考试吧提供了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帮助考生梳理知识点。
第 1 页:本章考情分析
第 2 页: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第 4 页: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 10 页: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 19 页: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 20 页:第五节 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第 23 页:第六节 税收法律责任

  四、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一种法定手续。

  (二)纳税申报的内容

  (三)纳税申报的方式

  纳税申报方式:自行申报(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其他方式(如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

  (四)纳税申报的其他要求

  1.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5.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结算的时候,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但是不支付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补征少缴的税款,但是不加收滞纳金。

  【例题1·判断题】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待遇的,在免税期间无需办理纳税申报。( )(2003年)

  『正确答案』×

  【例题2·判断题】因不可抗力造成申报困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无须申请即可延期申报,但需事后报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遇有其他困难难以按时申报的,要先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后才能延期申报。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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