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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班讲义(1)

考试吧整理了201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习题班讲义,帮助考生加深理解。

  【考点10】民事诉讼的审判制度(P18-19)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B.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C.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答案】A

  【解析】(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2)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考点11】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P19-20)

  【例题1·多选题】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答案】BD

  【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2·单选题】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2006年)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Y地)管辖。

  【例题3·单选题】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

  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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