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4】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64)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解释】只有第一种情形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均从“次月”。
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例题·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
A、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BCD
【解析】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而非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考点5】契税的征税范围(P165)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解释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解释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解释3】视同转移应当缴纳契税的特殊情况:(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例题·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2009年)
A、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
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
【答案】B
【解析】(1)选项A: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2)选项CD: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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