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王某于2009年1月1日将其位于北京市区的一套自有住房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李某居住,租期为1年,每月租金为8000元,全年租金为96000元。3月份发生房屋修缮费用4100元(王某取得了相关凭证)。
要求:
(1)计算王某应缴纳的营业税(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
(2)计算王某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
(3)计算王某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例为3%);
(4)计算王某应缴纳的房产税(适用的房产税税率为4%);
(5)计算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不考虑印花税)。
【答案】
(1)营业税=96000×3%=2880(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2880×7%=201.60(元)
(3)教育费附加=2880×3%=86.40(元)
(4)房产税=96000×4%=3840(元)
(5)平均每月缴纳的税费=(2880+201.60+86.40+3840)÷12=584(元)
个人所得税=(8000-584)×(1-20%)×10%×6+(8000-584-800)×(1-20%)×10%×5+(8000-584-100)×(1-20%)×10%×1=6791.36(元)
【解析1】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解析2】准予扣除项目包括出租房屋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等税费。在本题中,王某缴纳的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为7008元,平均每月为584元。
【解析3】当月的修缮费用超过800元的,当月最多扣除修缮费用800元,其余部分下月再扣除。在本题中,1、2、9、10、11、12月份(共计6个月)不存在扣除修缮费用的问题;3、4、5、6、7月份(共计5个月)每月可以扣除修缮费用800元,8月份可以扣除修缮费用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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