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5】发票管理
1、临时到外地(本省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税务机关对外省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2、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相关链接】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3、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4、发票的检查(P242)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2)调出发票查验;
(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税务机关在进行发票检查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2)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
(3)税务机关需要调出空白发票查验的,应当开具收据。
【考点6】纳税申报
1、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P249)
【例题·判断题】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可以暂不办理纳税申报。( )(2003年)(2004年)(2005年)
【答案】×
2、(2010年新增)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经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结算的时候,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支付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补征少缴的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P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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