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停工留薪期(P50)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作医疗的期间则称为停工留薪期。
1、职工在停工留薪期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除依据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表2-1
带薪年休假制度 |
医疗期 |
|
标准 |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
工资 |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特殊规定 |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 |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P52)
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5、劳动规章制度(P52-53)
(1)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综合题)。
【解释1】企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可以采用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达、会议精神传达等方式。
【解释2】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规章制度告知过劳动者,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该规章制度的实施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P53)。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P53)
1、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废止,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变更劳动合同也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未对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解释】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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